▲「漫威之父」史丹李(Stan Lee)於2018年11月12日骤一火,享耆壽95歲。(圖/路透社)
根據新聞報導,好意思國著明漫畫家史丹李(Stan Lee)於2018年11月12日,享耆壽95歲。史丹李生前曾參與創作著明的《蜘蛛东说念主》、《雷神索爾》、《鋼鐵东说念主》、《復仇者聯盟》、《綠巨东说念主浩克》、《奇異博士》等作品,被譽為「漫威之父」。他生前曾榮獲許多獎項,也在許多漫威電影中客串献艺。
漫威公司最早創立於1939年,當時公司的名稱為即時漫畫,並在1941年首度推出了以进步好意思國形象、宣傳用途的知名强人「好意思國隊長」。1980年代,漫威公司便荒谬將超級强人作品搬上大螢幕,但1990年代,好意思國漫畫產業蕭條,漫威公司也被动與其他公司合併,沒有材干獨立負擔電影拍攝費用。此時的漫威開始將手上的作品翻拍權限出售給其他公司,举例福斯影業及索尼影業,更分別推出《X戰警》及《蜘蛛东说念主》系列電影。
這兩系列的首部電影齐有不錯的獲利,但大多由福斯及索尼所获取,漫威拿到的只须其中一點,因此再度激起漫威拍攝獨立電影的念念法。為了推出屬於我方的電影,漫威請來當時負面新聞纏身的小勞勃说念尼飾演次要强人「鋼鐵东说念主」,同時也將許多脚色典质換取資金,可謂孤注一擲。後來《鋼鐵东说念主》電影在好意思國獲得極大的见效,漫威也因為這部電影而得以翻身,並繼續拍完在1990年代就已經計畫的電影系列。而就在2009年,漫威风雅成為迪士尼影業的子公司,加入米奇的环球庭裡。
從漫威公司的發展,我們不错來聊聊之前曾經說過的「改作權」。
依照《文章權法》第3條第1項第11款的規定,所謂的「改作」,指的是將原文章以改寫、拍攝影片或其他方式再行創作。而依照《文章權法》第28條規定,改作的權利是專屬於文章东说念主的「文章財產權」。
探花porn以漫畫改編成電影,就是把原先漫畫的內容加以再行編寫,並以拍攝影片的方式再行創作成為新的電影,這樣的步地就是「改作」。而往往也只须文章權东说念主才擁有改作作品的權限,也就是說,吉吉影音色情网站只须漫威才能翻拍我方的作品。
然则,並不是每個文章財產權东说念主齐那麽有錢不错我方翻拍電影,淌若他們确凿念念翻拍怎麼辦呢?此時就波及我們常聽到的「授權」了!
由於文章財產權並不像文章东说念主格權一般具有強烈的屬东说念主本性,加上文章財產權的授權能一定进度幫助文章傳播等原因,因此现在的立法者容許文章財產權东说念主透過契約的方式,將我方系数的文章授權他东说念主進行改作。像是前陣子離世的武俠小說大師金庸,他的系列小說就常被改編成電影,就是透過這種授權方式進行。
而现在常見的授權方式可分红專屬授權及非專屬授權。所謂的專屬授權,指的是被授權东说念主在授權的範圍內,享有與文章財產權东说念主磋议的權利;而非專屬授權則沒有這樣的權限。舉例來說,在專屬授權的場合,被授權东说念主在授權範圍內不错進行再授權、也不错我方請求扼杀其他东说念主對文章物的行使;但在非專屬授權的場合,被授權东说念主淌若沒有經過文章財產權东说念主的容许,是弗成將得到授權的權利再授權給其他东说念主。而上头提到的,漫威將我方系数的漫畫改作權限「賣」給索尼及福斯的行為,其實就是我們這邊說到的改作權的授權行為。
然则必須要驻防的是,上头說到的授權並不是文章財產權的讓與,兩者差別在於:授權行為並不會使文章財產權东说念主喪失文章財產權,但是讓與卻會。授權就有點像是把權利「借」給別东说念主,而我方還是系数權东说念主;讓與則像是「賣」給他东说念主,最後我方並不會保有權利。
雖然《文章權法》已經执行多年,但由於許多东说念主對於文章權仍不甚了解,導致近期常常出現究竟是授權還是讓與產生爭議;致使,即就是授權行為,也常出現因為授權範圍而產生法律紛爭。因此,在協商文章財產權授權事項的時候,一定要先確認究竟是授權還是讓與,並且確認合約中的授權時間、範圍及行使方式等等,弗成天贫窭、也弗成太限縮,必要時找專業律師協助,幸免未來發生文章權爭議!(本文轉載自法操FOL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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